我廊坊市中谷粮保设备有限公司完全接受《招标文件》中明确要求投标方提供服务的所有条款,并就以下条款郑重承诺:
1、在合同生效的10日内,我方将向库方提供一份详尽的“工作进度表”,该进度表包含:交货时间表、安装、调试计划和时间表,对库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,并在“工作进度表”中说明用户应具备的安装条件。
2、我方将对所售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时允许库方的技术人员参加,一切在安装调试中的设备损坏,将由我方负责。
3、我方技术人员将对库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,向库方讲授说明设备的安装、操作、保养和注意事项,使库方能够尽快地熟悉设备的性能和操作使用。
4、我公司产品正常质量保证期为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三年,由于库方原因不能及时安装的设备,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开始计算三年半;保修期为终身服务。
5、在质量保证期内,对由于零部件问题造成的损坏,我方将提供及时的现场服务,免费更换损坏的零、部件。对于库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零、部件损坏,我方将以优惠价格向库方提供零、部件,并免费派人员为用户更换。
6、在质量保证期满以后,我方将继续对用户提供终身有偿售后服务,所有有偿服务将不以盈利为目的,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收取相应的费用。
7、 我公司提供一条热线电话以保证库方任何时候的帮助需求,热线电话:0316—2361369。
8、我公司常年储备充足的备品、备件,以满足库方的需求。
9、我公司所提供的设备发生故障后,用户立应即通知我公司。对于操作规程故障,我公司将在接到通知四小时内给予解答,对于设备故障,我公司将在接到故障通知后7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,如不能按时到达,我方接受合同规定的处罚。